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综合类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重点工作落实的督查督办工作。
3.负责公文流转、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外事管理、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4.承担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5.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核、人才建设等工作。
6.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纪律检査和意识形态工作。
7.负责与市纪委监委的协调对接工作。
8.承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突发事件处理、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督办工作。
9.承担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