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75号)文件要求,按照通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通财农〔2023〕73号)文件,下达各旗县市区45487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通辽市2023年自治区衔接资金分配情况表
公告期限:即日起公告10天
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
电子邮箱:tlfpbjhfzk@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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