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通辽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通辽市妇联《关于开展通辽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单位民主测评,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孙丽颖同志为通辽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6日-2021年2月22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5-8836755
电子邮箱:tlfpbxx@163.com
联系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X311室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