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第7页第五部分的第(十二)项“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工作内容中无民政部门业务,建议将此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中的民政局去掉。
市科技局:建议将第二十四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中市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牵头,教育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按指责分工负责修改为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牵头,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按指责分工负责。
市住建局:第五页:三、统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七)分类推进治理中“城镇近郊地区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后面加一段:乡镇苏木所在地村屯,人口密集、污水日产生规模超过2000吨的,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采取集中处理方式,推动污水处理厂与污水收集管网共同建设;生活污水日产在2000吨以下的可以采取一体化处理设施模块组合方式集中处理;其他乡镇苏木所在地村屯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与改厕相结合,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等办法就近就地处理。在项目建设上,优先考虑乡镇苏木所在地村屯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在终端处理设施前端建设生活污水储水池,储水池储存用污水车收集的商业网点和农牧户化类池污水,解决没有污水管网乡镇苏木所在地村屯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第8页(十三)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将《市住建局”删除。策9页(十四)加强乡村风貌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牵头改为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牵头”
市农牧局:1.“(四)逐步普及农村牧区卫生厕所”部分负责部门建议增加市教育局和卫健委。2.(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部分负责部门建议增加市教育局。3.(六)“强化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部分,自治区农牧厅等8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中“(七)建立健全运维管护体系”第一负责部门为发改委,建议对应自治区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部门增加财政局、教育局、卫健委;“鼓励家庭农(牧)场”修改为“鼓励家庭农牧场”“鼓励厕所粪污与牲畜类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修改为“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4.“(十)推进农村收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利用”部分,牵头部门建议删除农牧局。5.“(十七)健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部分,建议由市发改委牵头。6.“(二十三)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部分,建议签头单位增加市乡村振兴局。7“(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部分,签头单位建议修改为市委乡村振兴办。8.“(二十六)坚持规划引领”部分,牵头单位建议修改为市委乡村振兴办,市自然资源局。9“(二十八)强化考核激励”部分,建议将牵头单位市委农牧办修改为市委乡村振兴办。10.“(二十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部分,建议将牵头单位市委农牧办修改为市委乡村振兴办。
生态环境局:关于“三,统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七)分类推进治理”中所涉工作,建议由住建部门、农牧部门与生态环境局共同牵头,生态环境局仅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职权,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职权部门在住建部门,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职权在农牧部门。2.“(十)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利用”不涉及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建议将生态环境局由配合部门中删除。
其他单位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