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网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1 11:15信息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网上培训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驻村办、各旗县驻村办:

按照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网上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2年3月31日,组织开展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市、旗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旗县乡村振兴系统全体干部,各苏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各级挂职干部。

2.各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3.重点帮扶嘎查村、示范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党支部书记。

二、培训时间 

2022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4:30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国家层面出台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和自治区贯彻实施意见,2022年中央1号文件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四、培训方式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培训采取线上会议的形式。通过中国移动“云视讯”软件培训。在3月30日前完成下载,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房间。(具体操作流程附后)

房间1市、旗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旗县乡村振兴系统全体干部,各苏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各级挂职干部。

上午:房间号213 986 538

下午:房间号213 233 305

房间2:各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重点帮扶嘎查村、示范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党支部书记。

上午:房间号201 587 107

下午:房间号216 682 235

五、有关要求

1.各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和驻村办要提前联系好培训人员,监督苏木乡镇、驻村干部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认真听讲,切实将理论结合到具体工作实践中。

2.各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和驻村办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3.各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如培训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无故不参加培训,自治区和市里双通报。

 

 

 

中共通辽市委员会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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