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乡村振兴基层干部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通乡振发〔2022〕31号
关于举办全市乡村振兴基层干部能力提升
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决定在通辽职业学院(通辽乡村振兴学院)举办全市乡村振兴基层干部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
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嘎查村书记、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业务人员共计200人。
(二)培训方式
理论讲解和实地观摩相结合。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7月6日—7月8日。
培训地点:通辽乡村振兴学院(通辽职业学院)护理楼报告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嘎查村书记、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业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安排好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原则上要求全部参加,如参加不了请履行请假手续。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于7月5日上午11:30之前到通辽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公寓报到,下午14:30集中做核酸检测,待核酸结果后有序流动,7月6日参加开班仪式和学习培训。
(三)培训班设一名带班人员,负责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和考勤工作。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式培训,严格实行点名通报制度,参训人员服从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私自外出、在外留宿,学习期间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带班领导报备后方可请假。培训期间由乡村振兴学院统一提供食宿。
(四)按照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经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培训会场。拟参训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发热、咳嗽等其他疑似情况的,不允许参加。
(五)培训相关费用由市乡村振兴局从专项经费中列支,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派单位承担。
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
李方圆,联系电话:18247553933
杨羽飞,联系电话:15847524372
通辽职业学院(通辽乡村振兴学院)联系人:
程子煜,联系电话:18247526344
于男,联系电话:19847534753
徐红艳,联系电话:13848942909
附件:
1.全市乡村振兴基层干部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学员分配表
2.全市乡村振兴基层干部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