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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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伯涛 姜伯涛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

姜伯涛,男,蒙古族,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87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7.11--1990.04  北京军区守备31团新训队战士
1990.04--1990.09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森警大队战士
1990.09--1992.07  内蒙古森林警察学校学习
1992.07--1995.01  内蒙古通辽市森林支队政治处正排职保卫干事
1995.01--1998.01  内蒙古通辽市森林支队政治处副连职纪检保卫干事
1998.01--2003.10  内蒙古通辽市森林支队政治处正连职纪检保卫干事

           (其间:2002.07--2002.12在北京公安大学参加保卫干事刑事侦察培训班)
2003.10--2007.01  内蒙古通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员
2007.02--2008.03  内蒙古通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科副科长
2008.03--2010.06  内蒙古通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科科长

           (其间:2010.03--2010.06  在通辽市党校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010.06--2015.12  内蒙古通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科科长

           (其间:2013-2014 挂职奈曼旗八仙筒镇副镇长,2014-2015 任奈曼旗沙日浩来镇东沙日浩来嘎查工作队长、第一书记)
2015.12--2019.05  内蒙古通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移民科科长
2019.05--2021.08  内蒙古通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08--         内蒙古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领导分工:协助李凤文同志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及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财务、考核、政务公开、机要档案、外事信访、舆情监控、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等国内外交流工作。负责京蒙帮扶、定点帮扶及消费帮扶等方面工作。负责国家互助资金的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社会帮扶工作,负责行业部门帮扶工作落实、党政包联、社会捐赠工作,负责金融帮扶和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监管工作,负责社会帮扶的动员、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 ”社会帮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