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09 16:47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加快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进度,真正做到应保尽保,3月8日,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督导工作,督导组一行深入扎鲁特旗,就脱贫户,监测户缴纳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督察。

督导组指出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工作是年度的重点工作,各旗县市区一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参保工作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基础,是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重要措施,各旗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参保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加强动员,加快资助参保代缴资金拨付,促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依法参保、应保尽保、应资尽资。二要不断加快参保进度。查找未参保原因,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推进参保工作进度。对有缴款能力的,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参保;对家庭困难无缴费能力的,可采取政府先垫付后收取,利用村集体经济收益或扶贫收益代缴,争取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帮助代缴等措施,推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三要强化参保工作调度。各旗县要对现有未参保人员名单建立工作台账,参保1人标记1人,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参保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参保缴费工作。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中心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参保情况进行监督,对未完成参保工作,严重滞后的苏木乡镇、旗县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对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参保率较低的旗县区进行通报。四要及时上报参保情况统计。各地要明确专人核实缴纳情况,负责填写准统计表,上报的参保情况统计表请各地乡村振兴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严格把关。各地要每天上报进度交纳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