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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在线访谈
访谈名称: 通辽市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文字版
访谈时间: 2021-11-04 09:20
访谈嘉宾: 党组成员、副局长姜伯涛
主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扎实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到2020年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49万人实现脱贫,626个贫困嘎查村出列,6个贫困旗县退出摘帽,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35万元以上,区域性绝对贫困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整体提升。


[记者]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姜伯涛]根据文件相关精神,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和范围如下: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二)监测范围。以防止返贫致贫消除风险隐患为前提,综合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3个方面情况在全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中识别监测对象,应纳尽纳,不限制规模。 1. 收入方面。以2020年脱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为2021年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底线,2022年起,综合全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一次。 2. 支出方面。以家庭合规自付支出是否影响家庭基本生活作为支出监测标准。合规自付支出指可以提供佐证材料证明属于除生产经营性支出以外的其他必须刚性支出,具体包括:教育支出、医疗支出、住房支出、安全饮水支出、财产损失(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 3.原则上不能纳入监测范围的8类情况(但是对以下人群,不搞“一刀切”): (1)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有赡养能力或子女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正式工作,人为的将父母单独分户独居的。 (2)种养殖大户或家中有大额存款的。 (3)家庭拥有货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机动车,工程车辆、大型农机具之一的。 (4)家庭成员在县城或集镇购置有商品房、商铺、自建住房的(唯一住房除外)。 (5)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拥有饭店、宾馆、工厂、农场等大型经济实体,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的。 (6)因为工程拆迁等得到大额补偿,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7)家庭供养学生中,有高费择校读书、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出国留学的。 (8)现任嘎查村支书、党支部委员、妇联主任等领取固定工资或补贴的。
[记者]2针对监测对象采取了哪些防返贫举措?
[姜伯涛] 针对监测对象采取的帮扶措施有如下规定: 通过信息监测及摸排工作,针对因病、因灾和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风险的类型种类,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综合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劳动能力和个人发展意愿,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一)产业帮扶。 1. 特色产业帮扶。脱贫地区特色扶贫产业、科技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等项目,优先向监测对象倾斜。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有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带动参与生产经营拓宽增收渠道。 2. 消费帮扶。对因市场因素、自然因素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有针对性地实施消费帮扶,切实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等难题。 (二)就业帮扶。 1. 稳岗就业。强化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对吸纳当地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推广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监测对象参与乡村项目建设,提高就业收入。对失业监测对象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 2. 技能提升。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监测对象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职业培训补贴。 3. 公益岗位帮扶。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使用各级专项资金、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各类扶贫资产收益、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等,对其安排公益岗位补助,新增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监测对象。 (三)金融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落实小额信贷和贴息政策。对信用良好、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有就业创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监测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等其他金融政策支持。 (四)教育帮扶。 1. 义务教育帮扶政策。将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纳入控辍保学重点监测范围,对无法到校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对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落实“一生一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持续劝返工作。对存在因学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参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家庭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 2. 其他教育帮扶政策。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的,按规定享受助学金等政策;接受职业教育的,纳入“雨露计划”帮扶范围;就读技工院校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接受高等教育的,按规定享受助学贷款等政策。按自治区相关要求,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就业能力培训,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五)健康帮扶 1. 健康帮扶。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帮扶措施。 2. 医疗保障帮扶。由医保部门牵头负责。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统筹完善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过度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施倾斜支付。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政策范围内个人负住院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比例给予救助。
[姜伯涛](六)住房安全保障。健全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纳入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七)饮水安全保障。健全完善维修养护长效机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做好监测对象用水状况监测,及时解决季节性缺水和饮水出现安全问题,确保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八)综合保障帮扶。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因病因残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和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给予扣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保障标准的脱贫人口依规实施低保渐退政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九)社会帮扶。继续发挥京蒙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等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监测对象倾斜,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止返贫志愿服务。 (十)扶志扶智。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引导监测对象参与生产就业劳动,对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的监测对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倡导赡养老人、抚育残疾人并履行监护责任,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
[记者]接续乡村振兴方面,我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姜伯涛]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统领“三农三牧”工作的总抓手,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高起点谋划、高站位部署、高效率推进,形成了全市上下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前行的工作格局。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通辽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每年召开市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各旗县市区也相继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市委农村牧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乡村旅游、乡村治理等工作,将市委政法委、市文旅广电局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27人增加到30人。对照相关政策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责成各旗县市区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各旗县领导小组全部由党委一把手担任组长,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体制全面形成。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在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又先后制定了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厕所革命”试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以及综合协调保障等9个配套工作方案,印发了陪同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确立起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 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先后围绕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推进。制定了《通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逐项明确各项考核指标具体赋分标准和评分依据,并纳入对各旗县市区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现了督有目标、评有依据、做有遵循。 五是狠抓示范引领。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上报确定了库伦旗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旗,选择确定158个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较强的嘎查村集中建设,为全市探索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昂乃村、白音他拉苏木希勃图村、扎鲁特旗鲁北镇义和碑村等5个嘎查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奈曼旗四一村等3个嘎查村被评为全国美丽休闲乡村,开鲁县建华镇等3个嘎查村被列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奈曼旗青龙山镇互利村被评为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庙屯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科尔沁区木里图镇西花灯嘎查等30个嘎查村被认定为国家级森林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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