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脱贫攻坚工作统计报告20214

 

      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形势新部署新要求,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完成好收官任务。到2020年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49万人实现脱贫,626个贫困嘎查村出列,6个贫困旗县退出摘帽,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35万元以上,区域性绝对贫困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整体提升。选优配强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派1314支驻村工作队、4569名驻村干部、9500名帮扶干部,全部工作在一线。

      扶持贫困人口饲养黄牛55万头、建设高效节水农田70万亩,发展庭院种植4.2万亩、庭院特色养殖40万头(只、口),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7座、村级光伏电站150座,发电收益2.69亿元。4.6万贫困人口通过托管代养、提供就业、合作经营等方式与54家龙头企业、182家合作社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关系,户均增收1.5万元/年。全市98%以上贫困人口实现产业链增收。累计向6个贫困旗县发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治理造林项目等资金10.2亿元。建设锦绣海棠、沙棘等果树经济林11万亩,带动贫困户4900户。选聘生态护林员5000名。完成5万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主附房连建模式在全国推广。通过集中安置搬迁方式,实施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1771户、5204人,建设配套产业项目24个、公益性岗位安置129人、纳入社会兜底保障896人。落实教育扶贫有关资助资金2.92亿元,惠及学生8.66万人次。对275名特殊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特校就读服务。开展大病集中救治7757人、慢病签约服务4.8万人,实施免费体检13.7万人次。在全市300余家医疗定点机构开展“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核销费用6.78亿元,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平均自付比例下降到10%左右。累计将4.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兜底保障范围,纳入临时救助71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775万元。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238处,3.8万贫困人ロ受益。实施氟超标改造162处,1.1万贫困人口受益。在镇、村设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受理平台,帮助贫困人口转移就业1.2万人。设置扶贫公益岗位1.12万人,为9171名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发放以工代训职业培训等补贴3173.8万元。建设完善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21家,带动就业贫困人口2300人。开展京蒙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42次,实现就业3407人。举办扶贫技能培训158期,培训贫困劳动力4.88万人。全力推进消费扶贫“五进”活动,认定扶贫产品企业59家、166款产品,销售额18.78亿元。全市6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旗县物流配送中心均已投入运营,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2783个,实现了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全覆盖。2020年全市累计到位财政扶贫资金17.01亿元。截至12月31日,资金拨付率达到93%。历年来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07.97亿元,形成的资产56.16亿元,全市各旗县区已建成“三本账”,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7个旗县市区已成立扶贫资产管理运营公司,2020年预计形成资产9.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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